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5/13 13:32:17
债掌门(www.zhzhm.cn)小编收集整理,2012年1月20日,被执行人徐某某的丈夫向许某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约定月息1.5%。后因被执行人徐某某丈夫死亡,许某某多次向被执行人徐某某催要借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现被执行人徐某某的丈夫因故死亡,被执行人徐某某作为妻子,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负共同偿还责任,遂判令被执行人徐某某偿还许某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徐某某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许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徐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义务,报告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徐某某具有履行能力,但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绝执行,经法院两次拘留后,仍拒不履行。后法院以被执行人徐某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8年6月,被执行人徐某某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年7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当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徐某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本案中,被执行人徐某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经法院两次拘留,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许某某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情节严重,必须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案既惩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促使被执行人徐某某自觉、及时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又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事后作出了补救行为,仍然要受到刑事处罚,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