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首页 手机站
债掌门
  1. 免费注册
  2. 登录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通知的几种方式

发布时间:2021/8/24 10:32:08

债掌门(www.zhzhm.cn)小编收集整理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一个不良资产包在“不良资产市场”中流通时往往会经过多次转让,最终到达某个企业或个人手中,从中就引出一个问题——债权转让的结果如何对债务人产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第一款:“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从该款规定中可以看出,债权转让要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就必须向债权人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告知债务人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良资产债权转让要发生效力也必须要通知债务人。

1

口头通知

不良资产债权受让后,原债权人通过电话告知或当面告知方式向债务人说明原债权已转让,债务人对债权转让认可的并在后续清偿过程中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便表明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已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到达债务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实践中因口头通知缺乏相应证据,在债务人不认可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纠纷,故该方式也很少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通知方式一样,对于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法律认可其在诉讼程序中口头通知债务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其背后的合理性在于,债权转让通知是形成权,一经通知便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受让人起诉时虽未取得权利,但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取得了该权利,其债权诉求可得到支持。

2

邮寄通知

通常情况下,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会草拟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将债权转让通知写在邮件面单上寄给债务人,债务人签收后,表示债务人已收悉原债权已被转让的事实。但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怀好意的债务人,当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邮件时,通过拒绝签收来阻碍债权转让效力及于债务人。

遇到债务人不配合的情况时,如不在债权转让通知上盖章或者拒收快递,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采用邮寄方式通知债权转让的,应该使用邮政EMS快递,而不能用其他的快递邮寄;2、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3

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是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中最常用、最基本的通知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通知义务。”该规定明确了金融机构转让不良资产债权后,可以登报方式履行通知义务,故不良资产中金融机构债权转让能以登报方式通知债务人,但并非所有机构或个人转让不良资产后也能通过公告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因为最高院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的原因在于考虑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而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的银行债权属于不良资产,与一般债权转让相比有政策上特殊性,法律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也未有明确的要求,因此认定公告有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

而非金融机构转让不良资产却不享有公告通知的权力,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一条所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贷款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本院发布的上述规定。”言下之意非金融机构转让不良资产债权的,不适用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

4

起诉通知

在不良资产债权转让过程中,无法采取口头、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务人时,以起诉方式通知债务人也是一个好的选择。不良资产转让过程中,新债权人受让债权后可能会遇到债务人并未下落不明却以各种方式阻碍债权转让通知送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其他送达通知方式已无法采用或不满足条件,那么原债权人也可选择通过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以起诉方式来实现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