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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是允许的

发布时间:2021/12/18 10:46:47

债掌门(www.zhzhm.cn)小编收集整理

所谓债权转让业务,即P2P平台在出借人投资借款标的中约定,该借款标的可在一定期限后通过平台转让,出借人灵活提取资金获利退出。该项业务过去由于监管没有明确要求,各家平台对自己的业务也都不是完全公开,因此对于债权转让并不为投资人所熟知。随着监管的加强,企业业务的透明化,债转业务开始被公众了解,而债权转让业务也并非P2P所独有。

据了解,P2P债权转让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专业放贷人模式: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向借款人用欺诈或者不道德的手段,在借款人不知所收金额利息的情况下,让借款人签署空白协议,在收取一个高额的砍头息以后,逼迫借款人还债,当借款人暂时无法还债的时候,把这个债权转让给第二放债人。如此循环,最终导致借款人无力还款。在2017年火热的校园贷、现金贷,就是此种模式的代表。这类模式也是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

第二种,普通债权转让模式。也就是,非平台的第三方债权人通过P2P平台将其信贷类资产收益权转让给投资人。

第三种,普通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同一平台上,投资者甲将其投资的标转让给投资者乙,实现资产变现。

从债权转让交易模式的核心结构和合规风险来看,第一种专业放贷人模式潜在风险最大。该模式违反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定位,产生平台性质偏离的法律风险。此外还存在虚假债权与重复转让等风险。

第二种模式是纯正的债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类似。不过,该模式交易结构复杂,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据了解,该模式是很多一站式理财平台的主要业务品种之一。第三种模式债权转让关系局限在平台内部,基本属于主流平台的标配产品,风险最小。

对于P2P平台开展债权转让业务的合规性问题,银监会发布的《57号文》明确规定,为解决流动性问题,在出借人之间进行的低频次债权转让是合规的。债权转让合法性需满足三个要件:一是为解决流动性问题;二是在出借人之间转让;三是低频次。可见,当前P2P平台开展低频次债权转让业务是被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