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8/12 22: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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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7)豫0923执1251号
执行标的:21079.40元
被执行人:岳彩虹
公民身份证号码:1304231988****0046
住址:南乐县寺庄乡张浮坵村
悬赏条件: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法院未掌握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人身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000元,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严禁举报人使用非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及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393-6228213、15139363501(杜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