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
发布时间:2021/9/1 10:55:28
债掌门(www.zhzhm.cn)小编收集整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多数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转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不良资产采取收益权转让方式进行嵌套交易。
一、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范出台
2016年4月28日,原中国银监会办公厅〔2016〕82号文——《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下文简称“82号文”)发布,该文明确确认了银行可开展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
2016年6月20日,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下称“银登中心”)发布了银登字〔2016〕16号通知,通知各试点机构遵照执行《银行业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下文简称“《信贷收益权转让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两项细则,这两项细则规定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业务规则,是对82号文的监管要求的落实。
2016年9月6日,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第一单业务通过银登中心正式落地。
二、不良资产收益权性质分析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首次首次提出“收益权”的是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了承包方享有收益权,1999年《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使用了“收费权质押”的表述,而后,“收费权”、“收益权”的表述在地方法规、政策文件中时有出现,但我国法律对收益权的法律性质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于收益权性质问题存在债权说、物权说、权能说、资格说等不同学说。
债权说是现今主流观点,认为收益权是一种将来的可预期债权。持债权说学者提出在信托法律关系之中,收益权属于财产权,委托人将该权利委托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信托公司自己的名义对收益权进行管理和处分等相关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第53号指导案例认为在《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后,收益权已纳入“应收账款”范畴,即收益权应属于一种应收账款,属于债权。
关于物权说,有学者认为收益权是一种特殊的新型用益物权,具有物权的对世性、排他性、直接支配性等基本特征,《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界定同样适用于收益权,将收益权的性质界定为新型用益物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定”的原则。
持权能说观点的学者认为收益权仅是指所有权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四项权能之中的收益权能,收益权并不属于一项独立的权利。
资格说认为收益权是一种资格,收益权不是对财产直接支配的权利,性质明显与物权不同, 也不同于债权,对应的是向不特定的第三人取得债权的资格。
根据《信贷收益权转让规则》第二条规定,信贷资产收益权是指在信贷项下请求返还本金、支付利息以及其他约定财产性权益的权利,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不良资产收益权是基于已经存在的基础资产是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的产生基础,不良资产收益权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并具有期待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二条对应收账款进行了规定并进行列举,应收账款中包含“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将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视为应收账款具有可取性。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主要是针对应收账款在质押登记中的问题,最高院的案例观点也仅是参照适用。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也不同于债权转让,债权转让中债权主体发生变化,但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债权主体未发生变更,这与股权收益权在信托关系中转让有异曲同工之处。
三、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流程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结构化模式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流程
1. 不良资产收益权出让方与受让方在银登中心开立账户,已有账户的无需重新开立;
2. 银行对不良资产收益权进行筛选,组建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资产池,不得组建混合类资产池,将正常信贷资产收益权与不良信贷资产在同一资产包下转让;
3. 信托公司设立资金信托计划。若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采取区分优先级、劣后级的,则必须要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现金流的支付顺序。
4. 评级估值。收益权信托计划可由出让方或受让方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信贷资产及信托计划的估值定价可以由出让方、受让方自行确定,也可由第三方有资质的估值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5. 交易双方在收益权转让前向银登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待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后续流转事宜;
6. 银行与信托公司通过资产流转平台完成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范围仅限于合格机构投资者,不允许个人投资者资金通过其他渠道被直接或间接引入;
7.确定贷款管理人。出让方银行应当与信托公司签订贷款管理协议,协议应明确确定贷款管理人,对贷款的日常管理职责和清收职能进行相应约定。若在信贷计划存续期内信贷发生变化的,贷款管理人应及时在银登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披露。
(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结构化模式
所谓信托计划结构化是指针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设置不同的风险等级条款,信托计划可分为优先级、劣后级两大类,这两大类在风险程度、处置回收款分配上的优先性不同。若投资者持优先级收益权,则该投资者的本息是在对处置获得的回收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优先支付的,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优先级收益权风险负担较低;投资者持劣后级收益权则需承担资产处置风险较大。
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计划中,优先级收益权份额向合格投资者市场化出售,劣后级收益权份额则根据实际销售情况,一般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向合格投资者出售部分劣后级收益权,剩余部分的劣后级收益权由出让方银行自持,第二种情况则是全部劣后级收益权由出让方银行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