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后,公司能转让债权吗?
发布时间:2021/12/9 10:52:56
2016年,公司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成立清算组,一直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2017年,公司与高先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对第三方的债权转让给高先生,对价另行确定。
2018年,公司向第三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第三方向高先生还款。
公司吊销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第三方还需要还款吗?向谁还款?
情况分析
公司吊销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第三人仍需向公司还款。
首先,吊销为行政处罚。
公司如果有长时间未开业或停业,或者连续多年不申报年报等违法行为,工商局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次,吊销后公司应当清算债权债务。
在吊销后15日内,公司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的内容包括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在清算完毕前,清算组不能处理公司财产,不能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或直接分配给股东。清算结束后,发现资不抵债,应当申请破产;如果资产大于负债,可以经股东会批准后注销公司。
再次,吊销后公司无偿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
公司转让债权属于经营活动。即使公司盖章同意转让,该行为也将被认为是无权处分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被吊销后,无偿转让债权的行为的目的可能为恶意转移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和债务人的利益,其行为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后,吊销后公司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章将被工商局收缴,在公章和营业执照都缺少的情况下,实际上企业已经不能再继续经营,法律上也要求公司停止经营活动。